近来,好多考生咨询有关合格证书的问题,现把相关问题总结如下,供大家参考:
一、合格成绩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?
2005年(含)以前外语、卫生资格考试的各科目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,2005年以后外语、卫生资格考试的各科目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改为5年(含考试当年)。
计算机考试的各模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均为5年(含考试当年)。
二、合格证书丢失怎么办?
根据《军队专业技术干部考试工作实施细则》第八章 第八十三条规定:
遗失合格证书的考生,可以在证书有效期内向所在单位提出补办申请,考生所在单位逐级上报至军区级单位考试办公室,由军区级单位考试办公室向全军考试中心提交《办理合格证明申请书》,全军考试中心核准后,出具合格证明。
三、如何查询合格证书编号?
每年的合格证书均已及时下发给各个单位,如果个人没有收到,所在单位干部部门存有成绩册,可以查询。
2007年的合格证书编号可以在军星网上查询,点击首页的“信息查询”,选择左栏的“合格证书”,输入姓名、准考证号,即可查询到。2007年以前的合格证书编号没有在网上发布。
如果您不慎将合格证书丢失,可以在网上查询您当年的成绩,或到所在单位干部部门查阅成绩册。